您的位置:首页 > 法院专栏 >
市中区法院成功调结一起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www.szq.neijiangpeace.gov.cn 】 【 2020-04-24 10:42:58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近日,市中区法院成功调结一起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2019年8月,二原告杨甲、杨乙的法定代理人其父杨某某与其母刘某办理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约定子女归杨某某抚养,且夫妻共同财产按揭住房一套(现产权登记于刘某名下)归二原告所有。2020年3月,被告在互联网上公开出售前述房屋,违反诚信原则,故二原告代理人起诉至法院。被告辩称,卖房是经过二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同意的,目前已经让中介停止出售房屋,且该诉讼杨某某没有征得二原告的同意。双方当事人围绕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了相应证据。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通知二原告杨甲、杨乙与其法定代理人杨某某一起到法庭接受询问。通过法官仔细耐心的询问,杨甲、杨乙均表示诉讼没有经过自己同意,不愿意与母亲刘某对簿公堂,申请撤诉。


   本案中二原告的法定监护人杨某某未经过未成年子女的同意,向二原告的母亲主张权利的行为,既不利于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也不利于未成年子女与其母亲的亲情维护。法官在处理此起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人权益保护,维系了父母与子女的亲情,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降低了诉讼成本,达到便民利民的法律效果。


  


编辑:郑婷婷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832-2030926 |

蜀ICP备18021300号-1 内江市市中区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内江市上南街105号市中区政法委员会

蜀ICP备18021300号-1 广安市市中区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