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近日,市中区法院白马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被告于1989年1月经人介绍认识恋爱,1989年5月3日办理结婚登记,1993年7月13日生育儿子,现已独立生活。双方结婚初期感情尚可,2005年被告染上毒瘾,双方发生纠纷。现原告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本院,并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市中区法院面对棘手的问题,针对原被告的实际情况,首先采用较为温和的诉前调解方式处理。承办法官电话了解情况后得知,被告现在正在资阳戒毒所戒毒,随即变通知原告一起到戒毒所与被告当面调解,被告提出双方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原告便提出将自己名下的50%产权赠予儿子,由儿子和被告按份共有,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市中区法院针对不同类型的民事纠纷案件,采用委托调解、委派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方式,多次成功调解了涉及婚姻、继承、抚养费、合同、保险等民事案件,达到解决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法治宣传的作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中区白马法庭 余薇)
编辑:郑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