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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总则编
www.szq.neijiangpeace.gov.cn 】 【 2020-06-07 18:40:5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厚重的民法典,1200多个条文之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庄重醒目。区别于西方民法典的价值理念,我国民法典在总则编清晰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入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价值内核之中。


  孩子几岁能打酱油?民法典总则编告诉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已调整为8岁。总则编还明确规定了胎儿利益保护,并对未成年人权益给予了最大限度保障。


  沿革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开篇,民法总则的制定,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了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民法典将民法总则整体纳入,作为民法典总则编。


  声音


  总则本身是一种实现立法简约的立法技术,目的在于避免民法典条文的重复和冗余。总则的设立,增强了民法典的形式合理性和体系的逻辑性,使法典更为简洁。而且,对弘扬民法的基本精神和理念具有重要作用。


  各分编的编纂都要与总则进行协调,并以其所确立的立法目的、原则、理念为基本的指导,从而形成一部价值融贯、规则统一、体系完备的民法典。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


  总则编和各分编的关系,在民法内部准用一般法与特别法关系。如果各分编具体规定与总则编规定不一致,首先适用具体规定;如果没有具体规定,则适用总则编的一般规定。


  ——民法典立法参与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


  核心价值观入法民事权益为重


  总则编,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也是民法典的总纲。


  总则编提纲挈领地将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与引领性的内容纳入其中,纲举目张,统领其他各分编内容,奠定了民法典的基调与框架,是民事主体权利保障的集大成。


  总则编将“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通过民事权利专章中列举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等民事权利,并规定“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兜底条款,从而全面系统地确认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构建了完整的民事权利体系,夯实了善治之基。


  总则编注重保护人身权利,明文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全面列举人身权利,并置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权利之前,表明民法典重视对人的保护,着重保护人身权利,强调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容侵犯,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


  总则编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凸显民法与时俱进、面向未来的立法精神:肯定胎儿享有继承与接受赠与的权利,建立健全成年监护制度,回应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要,明确网络虚拟财产与数据为民事权利的客体,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充分体现民法典的时代特征。


  亮点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解读


  总则编立足于中国国情,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许多制度和规则都是为了解决我国的具体问题而设计,充分体现了时代精神和时代特征。


  比如,总则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条文中,强化法律规则的道德约束和道德规范的法律支撑。总则编草案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宣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总则编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的重要目的,将其融入全过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总则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自由、公正、诚信、法治等内容转化为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原则等民事基本原则。为匡正社会风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总则编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为促进全社会尊崇英烈,扬善抑恶,旗帜鲜明地规定了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保护。这些规定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直观体现。


  亮点二8岁以下孩子打赏可追回


  ·法条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解读


  未成年人打赏成为关注热点。8岁孩子拿父母手机打赏主播,钱能拿回来吗?根据民法典总则编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规定,如果孩子没有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打赏行为无效,家长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满了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专家认为,满了8岁的未成年人行为是否生效,符合心智标准是关键。民法专家孙宪忠分析,如果不符合心智标准,可以撤销,宣告无效,比如分房屋财产、签大的合同不可能,这不符合他自己的心智标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郎胜介绍,比如家长给他5元钱,今天学校要收费,带给老师,他没交不能说无效。门口有卖冰棍儿的,他到门口买了,这和他能力、智力相当。


  亮点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法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


  “保护民事权益是民事立法的重要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总则编进一步强化了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体现了厚重的人文关怀。例如,宣示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强化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强化对被监护人的保护,规定了成年监护制度,完善了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制度,等等。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表示,别小看这肚子里的宝宝,他的权利也不小。关于胎儿进行遗产继承问题,在之前的继承法中已经有相应规定,即关于胎儿特留份的规定,但总则编中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后,有一个“等”字,对胎儿利益进行保护并不仅仅局限于明确进行列举的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总则编所确立的保护胎儿利益规则,对胎儿的保护范围、保护程度都超出了之前民事法律上的规定。


  亮点四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法条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解读


  紧急情况下,被监护人无人照料时,由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来履行监护责任、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这是非常人性化的规定,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后修改完善的关于监护制度的规定。这个规定在民法总则中是没有的,这一全新规定有效解决了突发情况下监护人缺失,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安全如何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同时该规定也明确了突发情况下被监护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及民政部门的临时监护责任,避免了相关部门推诿,体现了民法典的与时俱进。


  此外,总则编还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特殊诉讼时效起算点为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后因为年龄原因不敢发声的现实情况,体现立法的人性化,有利于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回应了社会关切。据新华社人民日报本报综合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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