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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出行别大意—— 敲警钟:内江交警发布多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www.szq.neijiangpeace.gov.cn 】 【 2026-01-15 10:35:34 】 【 来源:内江日报

  岁末年初,内江辖区道路车流量、人流量逐步攀升,交通事故风险也随之增大。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日前,内江公安交警发布了几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广大驾驶人敲响安全警钟。


  ■案例一:


  转弯未让直行摩托车主担全责


  2025年12月9日,驾驶人廖某(化名)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市中区玉溪街道新华路一交叉路口时,与邓某(化名)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廖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驾驶人廖某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该案例中,廖某在转弯时未仔细观察直行车辆动态,也未减速让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行经路口时务必遵守让行规则,提前预判路况,避免因抢行引发事故。


  ■案例二:


  违规掉头+未靠右行双方各担其责


  2025年12月14日,驾驶人刘某(化名)驾驶出租车行驶至东兴区五星路掉头时,与对向由驾驶人向某(化名)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向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驾驶人刘某驾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驾驶人向某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靠右行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点评:出租车驾驶人刘某违反禁止标线违规掉头,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摩托车驾驶人向某未按规定靠右行驶,偏离了合法的行驶轨迹。双方的违法行为共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交警提示,车辆掉头必须在允许区域进行,摩托车行驶时应严格遵守靠右通行规定,共同维护路口通行秩序。


  ■案例三:


  闯红灯、准驾不符肇事司机负全责


  2025年12月30日,驾驶人陈某(化名)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内江高新区北环路与西林大道交叉口时,与对向由驾驶人黄某(化名)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驾驶人陈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准驾不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点评:交通信号灯是保障路口有序通行的重要依据,陈某无视红灯指示强行通过,同时还存在准驾不符的严重违法行为,属于“双重违法”。准驾不符意味着驾驶人未掌握对应车型的驾驶技能,极易在突发情况下处置失当,大幅增加事故风险。交警部门将持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务必持证驾驶、依规通行。(付垚霖)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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