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新时代“枫桥经验”四川实践,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刻领会《条例》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其精神内涵,市中区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
组织集中学习。1月14日,市中区组织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集中学习贯彻《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利就《条例》起草过程、主要内容、通过意义三个方面作了详细讲解,并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认识该《条例》的重要意义;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在学深悟透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既要熟悉司法行政机关在当中的职能职责,又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全域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区委宣传部、区级政法各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全文推送转发《条例》,扩大受众面。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通过职工会,专题学习解读《条例》内容,最大限度让每一名干部职工吃透摸准、学懂弄通。
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正在开展的“平安中区新春行”专项行动,全区政法干警下沉到各挂包联系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协助挂包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并以“调”代“训”,提升基层调解人员,特别是村社干部的调解能力。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也充分利用节前慰问等走村入户时机,摸排化解因婚恋家庭、赡养抚养、邻里边界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关注严重受挫、生活失意、感情失和、心理失衡等重点人员,严防春节期间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