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提级巡察。2025年1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方面
(一)组织领导方面
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2025年1月10日,成立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市委第一巡察组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巡察整改总体工作。2025年2月24日,召开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建章立制、常抓不懈上下功夫。
(二)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指导、督办落实作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主要负责人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大问题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督促分管股室落实整改工作。区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密切配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先后召开6次委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在充分论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于2025年2月6日形成《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提级巡察区委政法委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50条,并报市委第一巡察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审核通过。三是建立整改台账。区委政法委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建立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厘清“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将每一个问题的整改责任细化压实到人,明确整改目标、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直面问题、正视短板,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一是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对整改进度落后的进行督促提醒,全面拧紧责任链条。二是聚焦维护社会稳定、平安中区建设、基层网格治理等问题,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包案化解重点涉稳问题、加强检查督办等方式,有力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三是针对涉企执行质效不高、“雪亮工程”运行率不高等问题,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加强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沟通协调,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三)总体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追责问责情况、清退资金情况、建章立制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余问题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批评教育13人,新建制度机制3个。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巡察反馈的“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政治督察。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目前已完成对区公安分局党委的政治督察,并在区委政法委全委会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共向区公安分局党委反馈4个方面的15个问题。
二是加强政治轮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实施办法》等规定,扎实推进政治轮训工作,巡察以来,组织全区政法干警参加中央、省、市政治轮训6次,组织全区政法系统开展政治轮训1次。
三是督促政法委员履职尽责。严格执行镇(街道)政法委员向党委政法委述职制度和请示报告有关规定,2025年3月20日,召开镇(街道)政法委员述职会,听取履职情况报告,指导督促政法委员依法履职尽责。2025年1月以来,各镇(街道)政法委员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维护社会稳定、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等工作20余次。
(二)针对巡察反馈的“基层网格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网格管理。2023年2月,区委政法委启动城市社区网格优化调整工作,组织专人对城市社区进行了全面摸底调研,先后3次向区级相关部门及5个街道发送《关于征求城区网格设置修改意见的函》,对各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将原有106个城区网格优化调整为200个城市社区网格;主动和公安、司法、卫健等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加强基础信息比对,确保数据录入准确。
二是开展清理核查。组织专人对全区296个网格账号全覆盖进行实名认证,及时对离职的16个网格账号进行清理;每周不定期对网格员进行调度,加大对网格员工作质效的监督和管理,2025年以来,累计调度718次;全覆盖建立网格员信息台账,全面收集汇总网格员入职、离职时间和绩效发放等基础信息,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重复领取绩效情况;举一反三,督促各镇(街道)对网格员绩效发放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目前,各镇(街道)已核查完毕并全部整改。
三是积极协调推进“雪亮工程”升级改造。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雪亮工程”建设情况,多次与区公安分局沟通协调,“雪亮工程”一期欠款现已全部结清。
(三)针对巡察反馈的“推进政法领域深化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推进深化改革工作。严格落实《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和《2025年全省政法改革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统筹督促区级政法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推动政法领域深化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切实履行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单位作用,制定《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5年改革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加强跨部门办案平台应用。认真落实全市跨部门办案平台专项会议精神,定期对跨部门办案平台应用情况开展调度。截至2025年5月,区公安分局各项指标流转率均达到上级不低于95%的要求,区检察院各项指标流转率均达到100%。区法院因未接入政法协同系统无法查看相关数据。
三是不断提升涉企执行工作质效。严格执行《内江市市中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涉企执行工作的督促,统筹指导区法院开展涉企执行案件评查工作。截至2025年6月20日,全区共办结涉企首次执行案件360件,平均结案用时67.64天,较接受巡察以来优化提升21.25天。
(四)针对巡察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全区《关于推进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内江市政法系统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定期通过干部职工会、微信工作群进行廉洁提醒。2025年以来,共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开展廉洁提醒4次。
二是强化教育提醒。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政法干警纪律作风状况分析研判进一步充分发挥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的通知》,定期收集全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查处情况,提醒区级政法单位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指导分管股室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目前全覆盖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16人次,认真分析研判合理确定岗位风险等级,其中政治部主任岗位风险已定为一级,政法宣传信息中心主任岗位风险已定为一级。
(五)针对巡察反馈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注重督促提醒。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委机关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1次,目前,委机关已完成此项工作,开展廉政点排查16人次。
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了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台账,对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次,发现委机关未及时向区委、区纪委报送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及时报送。目前,委机关已按要求报送。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春节期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次,通过参加会议、现场查看的方式督促委机关认真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3次。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参与对重要工作、重大事件的全过程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六)针对巡察反馈的“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差旅报销。2025年1月15召开委务会,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到乡镇开展工作日常管理的通知》(内市区委政法办〔2023〕5号),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内江市市中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办发[2014]43号)和《内江市市中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办发[2016]38号)《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防控债务风险限制性措施的通知》(办发〔2020〕43号)规定报销差旅费。2025年以来,干部职工均严格按照“先审批后出差”的程序报销差旅费。
二是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完善了《区委政法委出纳和会计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出纳和会计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目前,正在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筛选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且符合政法工作相关要求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三是严格依法履职。财务人员根据《会计法》等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明确要求兼职会计定期到委机关对原始票据进行审签。目前,委机关已完善财务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
四是开展资产清理。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要求,完善资产系统中的固定资产信息数据。2025年1月,完成了对综治中心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并完善管理台账,明确了使用人、使用股室、责任人。同时,举一反三,对委机关固定资产开展盘点清查,对超过使用年限且经多次维修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理,统一编制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数据一一对应,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七)针对巡察反馈的“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采购程序。组织财务经办人员对《市中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管理指导意见》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学习,把准政府采购工作要求。2025年3月,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区委政法委研究制定《内江市市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家具询价采购方案》,及时成立采购询价小组,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询价,筛选出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要求供应商给出商品价格,由比选小组确定供应商,正式签订合同。
二是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再次学习并严格执行委机关采购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不同采购方式的采购程序和所需资料,确保各采购项目资料齐全、审签手续完备。
三是加强合同履行。严格合同审查,在合同签订前严格审核涉及价格、质量、履约期间等核心条款,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实行履约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合同全面履行。
(八)针对巡察反馈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三会一课”。2025年以来,开展理论学习14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其中,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共安排9人次进行研讨发言,做到了主题鲜明、内容充实。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对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要求,分类分级安排班子成员参加省、市、区相关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协作配合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2025年以来,班子成员参加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维护社会稳定、AI人工智能等培训2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综合素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对班子成员进行督促提醒,不断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三是规范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区委政法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2025年以来,召开委务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中层干部任免等事项共20次。
(九)针对巡察反馈的“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配齐配强干部队伍。严格按照《内江市市中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委机关中层干部选拔调整工作,提拔中层干部2名。
二是完善干部选拔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规范区委政法委全委会干部议题上会程序的通知》,通过加强沟通、严格审核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区委政法委全委会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三是加强证照管理。严格执行《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对补办、新办证照职工进行谈话提醒,督促立行立改,目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体干部职工证照已集中统一保管。
(十)针对巡察反馈的“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定《区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切实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区直机关工委的提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按期规范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调整支委2名,进一步提升支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的要求,有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和工作实际,为支部党员讲党课。
(十一)针对巡察反馈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
领导班子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责任和巡察整改责任,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5年以来,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6次,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十二)针对巡察反馈的“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作风能力提升。2025年1月15日,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暨党员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切转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业务能力,以务实的工作举措促进整改成果转化。同时,组织负责文稿审核的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了《市中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文件报送要求的通知》《市中区委办公室关于严把“六关”进一步提高文会质效的提示函》,制定了《区委政法委收发文管理制度》,明确发文从起草到签发的工作流程及要求,进一步明确不同情形下负责文稿审核的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对文稿的审核把关。
二是执行落实保密工作制度。2025年1月,由分管领导对相关涉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落实《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密工作的通知》(内市区委办〔2023〕8号)要求,并组织干部职工分别在2025年1月6日、1月15日召开的干部职工会上认真学习《四川省工作秘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持续增强保密责任意识。2025年4月,按照区委保密机要局要求,组织各股室结合实际梳理工作秘密事项,印发了《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推进整改
区委政法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市委、区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摒弃“过关”思想,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严格对标对表,落实问题销号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对未完成的事项,要紧盯不放,及时整改销号,对已完成的事项,要持之以恒,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成果转化
牢固树立“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意识,在已有的制度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对照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教育提醒,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新时代中区政法工作的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法委员会联系电话:0832-2044716,邮政信箱:内江市市中区上南街166号;市中区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832-2066032。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